商会各会员单位:
3月22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按照“六不得一提高”,依法登记、依法运作,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3月29日,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全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就扎实开展我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了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市民政局部署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结合昆明市荆州商会实际情况,昆明市荆州商会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会员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教育所属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任何关联。同时引导会员单位强化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觉,防止上当受骗。
二、迅速安排部署。商会将通过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方法,迅速传达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人员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是否参与非法活动、是否有其它违规行为等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三、抵制非法组织。切实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正确了解合法社会组织的信息和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和做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参加相关活动前,查询和验证合法性和真实性。一经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向民政部等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做出贡献。
四、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网站、微信公众号、账户使用等平台和便利条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办的简报、报纸、杂志、宣传页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
五、查询及举报方式:通过云南民政(网址:http://ynmz.yn.gov.cn/点击“社会组织”栏目)查询云南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联系方式或点击“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附:参与联合倡议社会组织名单:
昆明市饭店行业协会
昆明市旅游景区协会
昆明市信息产业协会
昆明市律师协会
昆明电梯行业协会
昆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昆明市荆州商会
昆明市湖北仙桃商会
昆明市重庆垫江商会
昆明市慈善总会
昆明市荆州商会
2021年4月19日